41.给秘书的指示 36  (7月10日)

  致值班秘书
  
  (1)请把封好的信分发出去。
  
  把所有的信登记下来并检查签收后的信件信封退回的情况。
  
  (2)从给“克尔日扎诺夫斯基”的公文袋中把草案抽出来并让人抄写2—5份,我用铅笔写的修改意见也一并抄上。
  
  原稿退克尔日扎诺夫斯基。
  
  抄件一份装进给斯米尔加的公文袋。
  
  其余的给我送来。
  
  列宁
  7月10日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8卷第373页


  注  释

36 这里说的信件看来是指本卷第43、44、45、46号文献。这里说的草案是指最高经济委员会主席团1921年7月6日通过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关于实行新经济政策原则的提纲草案。——3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