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1.给秘书的指示
36
(7月10日)
致值班秘书
(1)请把封好的信分发出去。
把所有的信登记下来并检查签收后的信件信封退回的情况。
(2)从给“克尔日扎诺夫斯基”的公文袋中把草案抽出来并让人抄写2—5份,我用铅笔写的修改意见也一并抄上。
原稿退克尔日扎诺夫斯基。
抄件一份装进给斯米尔加的公文袋。
其余的给我送来。
列宁
7月10日
译自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8卷第373页
注 释
36
这里说的信件看来是指本卷第43、44、45、46号文献。这里说的草案是指最高经济委员会主席团1921年7月6日通过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关于实行新经济政策原则的提纲草案。——37。